北京4月25日電
日前,中共中央決定:
周強同志任湖南省委書記。
張春賢同志不再擔任湖南省委書記、常委、委員職務。

周強簡歷
周強,男,漢族,湖北黃梅人,1960年4月出生,1976年7月參加工作,1978年8月入黨,研究生學歷。
1976.07-1978.09 湖北黃梅縣獨山公社知青
1978.09-1982.07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生
1982.09-1985.07 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法專業(yè)研究生
1985.08-1995.10 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規(guī)處干部、法規(guī)司法律法規(guī)處主任科員、副處長、處長期間1993.03-1993.09掛職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長助理)、辦公廳副主任兼部長辦公室主任、法制司司長
1995.10-1997.11 團中央書記處書記(1995.09-1996.07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員)
1997.11-1998.06 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
1998.06-2006.12 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,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,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委員
2006.09-2007.02 中共湖南省委副書記、省人民政府代省長
2007年2月 湖南省十屆人大五次會議當選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
2008年1月 湖南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再次當選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長。
第十六屆中央委員,第十七屆中央委員,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,第九屆、第十屆、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。